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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宝协会长揭行业惯例 金店“亏本”标价有猫腻

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•中国消费网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18 14:16

   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 张文章)常言道:黄金有价,玉无价。然而,福建一些金店为了诱骗顾客进店,故意标低金价,把标低的部分价格再转移到“工费”或“精品费”上。9月17日,福建省珠宝玉石协会会长王乃珠公开谴责金店这类价格欺诈手法,并提醒消费者,这些公开的低价黄金并非真实的黄金首饰价格。

  9月14日,福建省福清市一家金店的店铺门口设立的广告牌上写“今日金价:足金999,266元/克;足金9999,268元/克”。而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9995金收盘价就要279.49元。

  得悉这一情况,王乃珠9月16日直接拔通该金店老板电话了解情况。这家店老板称,该店黄金首饰卖266元,是“薄利多销”。王乃珠表明身份后,该店老板又冒出一句“我们还要加收‘工费’”。

  为何一件黄金首饰会分“金价”和“工费”两部分计价呢?据王乃珠介绍,这其实是个行业惯例。2004年以前,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是不能买卖金银饰品的,金店就以代客加工的名义销售黄金首饰,“工费”由此而生。2005年后,国务院取消了黄金首饰的许可销售制度,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可自由买卖金银首饰,工费含在了金银首饰中,不用单收。

  但金店为何还有“工费”一说呢?王乃珠认为,一是习惯,便于让消费者计算首饰中金价的占比;二是一件黄金首饰的售价分两部分计费,强调金价,让消费者感觉“便宜”。事实上,金店正常的标价应该是“黄金批发价+工费”。而黄金批发价要比原料价(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标价)高3-5元。

  9月18日,记者走访福州市区一家叫福福珠宝的金店,经咨询,该店的黄金首饰是这样收费的:足金999,285元/克;足金9999,288元/克,另收工费15元/克。

  王乃珠称,如果金店低标金价,那么一定会通过多收工费来弥补的金价的“损失”。现在福州普通金店的工费标准一般是10-30元不等。金价标低了,“工费”自然就高了。相对金价而言,消费者会忽视这一部分的费用。

  王乃珠表示,现在金价是放开的,由市场决定,金店的确也可以自由标价。依照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行业协会不得协调金价。按《价格法》,商品必须明码标价。“福清这家金店所明示的金价,并不属于商品的全价,只是一部分,可能涉嫌违法。问题是这类违法取证较难,相关部门难以监管。”

  王乃珠指出,目前福建少数黄金珠宝店仍然存在低标金价如黄金首克188元、K金、足金同柜混搭销售获取高额利润、玉石虚假折扣等现象。对此,福建省宝协将开展行业自律,制止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。今后福建的金店若出现使用让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误导欺诈消费者,福建宝协将在获取有效证据后,即向涉案金店的管辖法院提起行业公益诉讼,以此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,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害。

责任编辑:高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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