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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

来源:山西日报  发布时间:2019-11-27 17:16

本报讯(记者闫书敏)日前,经省委批准,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2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。现将2起案件公开曝光如下。

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王建勋严重违纪违法案。王建勋理想信念丧失,背离初心使命,不信马列信鬼神;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;组织观念淡漠,违规提拔调整干部,擅自出国(边)境旅游;纪法底线失守,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大搞权钱交易。王建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性质严重,情节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王建勋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
吕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刘永平严重违纪违法案。刘永平纪律意识淡漠,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大额财物;利用过节之机,违规给予他人礼金。刘永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并构成职务违法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永平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

 

责任编辑:黄晓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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